【48812】原平市崞阳镇:一水泥管厂被曝不合法占地、违规建厂、对环境形成污染?

来源:杏彩体育平台登录    发布时间:2024-04-24 01:54:55

  近期,有知情乡民反映:坐落原平市崞阳镇下丰洼的无名水泥管厂,不合法侵吞农业用地,并在无任何规划、建造答应的状况下违法私自建立厂房,且未获得任何环保手续不合法出产数年,严峻污染周围环境。该企业不合法侵吞农业用地、违规出产对环境形成污染的状况是否事实?

  记者来到了原平市崞阳镇下丰洼村,远远就看到路南侧占地巨大的水泥管厂,在厂区周围场所上则堆满了出产好的水泥管,在场所上除了堆满各种规格的水泥管外,还露天安装着一条出产线以及一个高高的储料罐,整个出产线上未见任何除尘设备。空气中也飘荡着满天扬尘,地上则堆放着石子、砂、等建材,整个出产场所没有一点环境管理设备。沿着大路一路向西,鄙人丰洼村西边放眼望去在农田地里又是一片水泥管制品,纵观整个现场,实在的状况与乡民反映的根本没有距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二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则,在暂时运用的土地上建筑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撤除,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撤除的,由作出行政决议的机关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建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令》第二十三条:责令期限改正,处20万元-100万元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200万元的罚款;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20万元的罚款;形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许生态环境损坏的,责令中止出产或运用,或许报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责令封闭。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则: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藏挖掘等企业,未采纳会集搜集处理、密闭、围挡、隐瞒、打扫、浇水等办法,操控、削减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对原平市崞阳镇下丰洼村水泥管厂不合法占用农业用地建厂违规出产至今,当地有关部门将如何进一步处理?